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大部分土地还在农民手中没有参与流转。从部分流转土地的实施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以农民自发流行为主,承包土地的种植成本偏高,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不健全,土地流转范围不均衡,层次不高,形式不多,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等诸多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以及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等问题,也是制约土地流转进程的重要因素。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土地的高效利用,促进农村土地加快流转,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鼓励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土地流转。鼓励工商企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和在农业的产前产后服务方面开发农业;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农业生产;鼓励农业科技单位在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发展设施农业;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通过各种力量参与土地流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和工业反哺农业。
(二)大力发展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提供土地流转政策支持。依托现有的农经系统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流转信息系统;政府要在在土地流转中资金项目、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从配套政策、制度建设、中介服务、土地评估体系、监督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实践,形成一套操作性强、规范完善、保障有力、典型引路、高效推进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
(三)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龙头带动效应。农村土地流转程度的高低与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模效应息息相关,在各市县,土地能够有效流转并产生较好经济效应主要还是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因此,要想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效流转,必须培育、扶植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应在有关企业扶持政策上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倾斜,各市县在各自的产业集聚区内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专业用地,扶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四)鼓励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土地集中整合。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高产出是土地流转的根本出发点。专业合作社能有效的将农民的土地集中整合,每个参与合作社的农户作为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降低合作组织的管理成本,同时,合作社与每个农户的利益又紧密捆绑。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指导,提高农户种植养殖水平和产品质量,并在产品的销售上能统一销路,有效地避免了农户独立面对市场的压力和困境,切实地维护了种植户的切身利益。专业合作社的模式,不仅能解决小农户面对大市场的难题,同时又能有效地促进土地的集中整合,推动土地集约利用。
(五)建立农民培训机制,健全农村保障体系。农业部门应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生存技能,把农民真正从土地中分离出来;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充分整合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力量,逐步完善以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全面覆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从根本上解除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六)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报道土地流转的好经验、好典型,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意义和作用的认识,消除他们的顾虑,树立正确的观念,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加快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