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村耕地补贴有两种:一是地力保护补贴,即二轮发包时土地承包者,无论是否耕种地都享有的补贴。二是种植者补贴,即谁耕种地谁享有的补贴,包含种植玉米、大豆、稻谷等补贴。
我国实行地力保护补贴已经有20年,实行政策之初,的确起到了鼓励农民种地积极性的作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土地承包者逐渐进入老龄化,很多承包者已经不能从事农业种植,另有许多土地承包者选择外出打工,脱离了农村,因此出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出现了土地承包者不种地也能得到地力保护补贴,而实际种植者却得不到地力保护补贴的局面,这与国家发放土地补贴的目的相悖,起不到鼓励农民种地积极性的作用。
建议:
可结合种植者补贴发放方式,将地力保护补贴变更为种植者补贴,增加到种植者补贴当中,从而增加实际种植者补贴金额,真正起到鼓励种地农民积极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