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是一种没有人员搭乘的飞行器,由遥控器、自动化软件和传感器等组成,因为其具有高效、快速和灵活的特点,无人机通常被用于需要进行空中勘测、侦察、监控、搜救、物流配送等任务的场合,无人机分为军用和民用。据民航局统计,目前我国实名登记的无人机数量约83万架,其中民用无人机占主导地位。航拍、物流、竞速……这两年无人机成为了电子领域的新宠,从以前难入手的高大上,到如今专卖店遍地的低门槛,无人机爱好者的队伍不断壮大,甚至有些市民在自家小区都能看见无人机飞行。在无人机市场蓬勃发展、玩家越来越多的同时,“乱飞”“黑飞”现象也逐渐增加,侵犯他人隐私还容易炸机,小区里无人机岂能“自由飞翔”。
一、存在问题
一是造成隐私泄露。去年11月的一天,家住某小区高层的李女士无意中发现,一大早自家窗外有一架无人机高空盘旋,久久没有离去。从网络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无人机盘旋的位置离窗户很近。李女士感觉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但正当她准备拿出手机进行取证时,无人机突然飞走了。虽然李女士报了警,但由于取证困难并没有抓到偷拍者。
无人机在小区内飞行其实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今年7月2日,西安市一名男主播利用无人机直播时,就拍摄到了一名穿着较少的女性业主独居的画面,虽然几天后公安经开分局对此男子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无人机在小区内的监管漏洞始终令人胆战心惊。对于小区内无人机飞行,多数物业无明令禁止,物业说目前并没有管理办法,但如果安保人员看到有此类现象,会上前进行制止,但无法强制,更不能没收业主的无人机。
二是横冲直撞低飞伤人。重庆曾经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架无人机突然失控从半空落下,先是砸断了人行道树枝丫,随后砸中一女童头部,还有类似无人机飞行到电线杆、电缆杆等设施的附近,发生危险的情况。不论是“黑飞”还是“乱飞”,甚至有些自认为是正常飞的,都有危害公众安全的可能性。无人机现在技术越来越好,很多大厂牌的无人机也有多重保护功能,比如自动返航自动降落,还有避障功能。问题在于,无人机其实是个大范围。四个螺旋桨的算,固定翼遥控航模也算;能拍照的算,不能拍照的还算;大厂几千上万的算,电商平台上几十、一百还包邮的也算。以现在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参差,磁场不稳有安全隐患,目前无人机采用的还是定位系统,内部自带磁场,小区里的钢筋结构和居民wifi,都有可能干扰无人机的磁场,导致机体失控,造成坠机,砸伤居民或车辆。
二、相关管理条例
2018年6月1日起,国家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实施,但该办法仅对民用经营性无人机的管理作了相关规定,未涉及自用进行拍摄、娱乐的无人机。更为全面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曾于2018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的无人机,依旧存在管理空白。此外,违规飞行不易被发现,大多数无人机爱好者飞友们都见过禁飞区域图:机场净空保护区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如果真按照禁飞区域图中规定严格执行,城市市区基本上没什么地方可以飞,无人机在市区也就失去了意义,但实际执行的时候并没有那么严格,除了少部分地区查得比较严外,很多地方还是可以随意飞的。
从无人机专卖店客服处得知,无人机不仅买的人多,私下出售的也很多。虽然出售时需要进行登记,但对租赁的管控并没有那么严格,租出去的无人机是到禁飞区或者限飞区违规飞行,还是没有获得批准进行商业活动,对此很难掌控,且发生侵权行为很容易推诿责任,难以找到实际侵权人。在划定区域外进行无申请的“黑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其所有人或承租人可能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由于目前还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所以现在大部分在城区内进行的无人机飞行都是“黑飞”。
三、对策建议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近年来无人机被广泛用于各大领域,也走进了千家万户。与此同时,无人机“乱飞”“黑飞”产生的纠纷乃至违法犯罪也屡见不鲜。因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出台监管办法,探索建立无人机使用申报、禁止事项清单、“黑名单”等机制,依法规范无人机使用。
一是除机场、军事禁区、铁路轨道交通等重要禁飞区外,细化明确其他如公园游乐场、繁华街道广场、居民聚集区等禁飞区域管理条例。
二是可以考虑建立无人机使用申报制度,在申报中明确无人机的使用者信息、使用范围、使用禁止事项清单、事故责任清单,建立无人机使用过程监督机制,杜绝“登记后脱缰”的无序状态,确保无人机使用的全过程处于监管之下,最大程度杜绝可能出现的侵权、损害情况。
三是对于无人驾驶的航空器,实名登记是必须的,但持证飞行目前只针对营利性的飞行行为,完全不对非营利性无人机主作任何要求恐怕也不合适。应建立无人航空器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治的方式针对无人机所有者进行培训。至于是否持证应当因时因地制宜,在人流、建筑较多的地方可以要求严格,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可以放宽要求。
四是对一些屡次因不规范使用无人机造成侵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试行“黑名单”制度,禁止其在一定期限、特定区域和场所使用无人机,对一些违反规定使用无人机犯罪的恶性行为,要及时通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加大“黑名单”制度探讨,能够对一些恶意使用无人机的人形成长久威慑机制。
五是小区内无人机“乱飞”“黑飞”除了不符合国家规定,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快出台相应政策,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小区内无人机随意飞行的问题,维护业主们的各项权益,小区物业需要承担起相应责任,亟待规范飞行,给业主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